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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教师招聘笔试成绩查

[2013-09-14 23:12:12] 浏览量:1631 来源:

青岛隆德教育

 

关于公布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含卫生系统)公开工作人员简章》、《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高校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低资格分数线

我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笔试的低资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笔试(A)为60分、教育类笔试(B)为60分、医疗卫生类笔试(C)为45分、其他专业类笔试(D)为70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低资格线以上,分岗位,由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成绩后加“Y”的人员),资格审查等额进行,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5日 9:00-11:30 13:30-17:00

地点:李村小学(李沧区九水路25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其中应聘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含卫生系统)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等,属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将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7月31日)。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等,属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生源地为青岛户籍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需提交原迁出地户口簿)。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报考岗位查阅笔试成绩。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关注“李沧人才网”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附件:附件1: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附件:附件2: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附件:附件3:2013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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