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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三、四级考试班招生简章

[2015-05-14 16:21:04] 浏览量:1475 来源:

上海智慧教育

课程名称:全国人力资源管理师1-4级班
上课时间:周六班 周日班 周一三晚间(任选其一) 开课日期2014年6月14日
开课校区:黄浦人民广场 浦东八佰伴 杨浦五角场 闵行莘庄 普陀曹杨 宝山吴淞 嘉定老城 松江老城

培训费用:1400元-4500元。不含教材及考试费。

现场报名地址:上海黄浦人民广场浙江中路379号大光明商务中心513室(距南京东路步行街10米,沈大成浙江路对面,紧邻上海时装商店,永安百货北对面)。

上海智慧教育培训学校

2014年全国人力资源管理师(四、三、二、一级)考试班招生简章

我们是上海规模大、高,鼻祖级的人力资源考试培训单位之一

人民广场、浦东、杨浦、闵行、普陀、宝山、松江、嘉定八大校区同步进行

一次报名,全年免费听课。培训选择大品牌大机构,给你不一样的HR职业规划!

班=精讲班+考前冲刺班+全年免费无限听课+免费复读到通过

上海智慧教育自2003年率先开始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职业培训,是目前沪上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时间长、人数多、影响力大的专业人力资源培训机构。

教学团队由上海市人力资源职业资格鉴定主考小组成员、上海市人力资源职业资格教材编者、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教授、世界知名企业人力资源总监联袂主讲。我们的授课老师自2003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推出以来就从事专门的考前培训,讲课针对性强,考试合格率高,在沪上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领域享有盛誉。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面临着激烈竞争,其核心是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保证企业有一支具有开拓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团队,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重大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师已成为目前职场上的热门职业,十大热门证书之一,被誉为“含金量高、发展势头好的证书” ,也是职业资格证书中具标志的“白领品牌课程”。

考试性质: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等级: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人力资源助理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考试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报考条件:1、高中一年工作经验。 2、在校大、中专学生。

人力资源助理师(三级)报考条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一年;2、取得管理员证书后工作两年。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报考条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工作五年.

2、取得三级证后工作两年。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报考条件:取得二级证书后从事本工作2年以上,现任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正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大型企业人事总监、人事经理及以上职务。

考试日期:每年5月、11月举行

考试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包括:技能考核(案例分析题)、 论文答辩两部分,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论文答辩采用笔试加面试,两部分考核评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包括:理论考核(选择判断题)、技能考核(案例分析题)、英语笔试(68年以前出生不作要求)、综合面试四个考试项目,四部分考核评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包括理论考核(选择判断题)、技能考核(案例分析题)、英语笔试(68年以前出生不作要求)三个考试项目,三个项目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包括:理论考核(选择判断等)、技能考核(案例分析),两部分考核评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成绩公布,证书代发等一条龙手续。

培训内容:包括人力资源领域六大模块:人力资源规划、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

考试证书:成绩合格者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证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不需年审,终生有效,全国通用。

培训师资:由上海市人力资源职业资格鉴定主考小组成员、上海市人力资源职业资格教材编者、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教授、世界知名企业人力资源总监联袂主讲。我们的授课老师自2003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推出以来就从事专门的考前培训,讲课针对性强,考试合格率高,在沪上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领域享有盛誉。历年考试达80%以上,考试没过,免费复读。

教学模式:班:精讲+考前冲刺+全年免费听课+90%以上的+免费复读到通过。

精讲:精讲教材基础知识:由我校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系统讲解考试专用教材,逐章归纳各章节知识要点、重点、难点、考点。

考前冲刺:先对教材进行系统总复习,再分析历年考题:以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历年为基本教材,由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辅导,对历年考题进行分析、系统归纳考试题型;揭示规律,指明考点范围,传授应考技巧。

上课安排:周六班:周六上下午,周日班:周日上下午,晚间班:周六一三晚间(任选其一)。

培训费用:四级班:1400元,三级班:2000元,(不含教材费和考试费)。

二级班:2500元,一级班:4500元,(不含教材费和考试费)。

上课校区:黄埔人民广场、浦东八佰伴、杨浦五角场、闵行莘庄、普陀曹杨、宝山吴淞、松江电大、嘉定老城。

联系我们

学校名称:上海智慧教育培训学校      学校:。

            

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所有现场咨询及报名缴费事项,请到黄埔人民广场总部。八佰伴、五角场、莘庄、曹杨、宝山、松江、嘉定教学点是授课处,不便现场咨询及报名缴费手续。

不便学员也可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浏览:

学校地址:黄浦区人民广场浙江中路379号大光明商务中心513室(距南京东路步行街10米,沈大成

浙江路对面,永安百货步行街北对面,紧邻南京东路660号上海时装商店)。

地铁交通:1、2、8号线人民广场站5、6、7、19号出口;2、10号线南京东路站1、2、3、4、5号出口.

公交路线:14、15、18、19、37、46、49、108、123、167、312、318、330、518、537、584、802、864、916、921、930、952、980、隧道三线、隧道六线、新川专线、上川专线。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各班开课前一周截止, 周一至周日9:00-17:30   节日照常报名。

黄埔人民广场校区

学校地址:黄浦区人民广场浙江中路379号大光明商务中心513室(距南京东路步行街10米,沈大成浙江路对面,永安百货步行街北对面,紧邻南京东路660号上海时装商店,)。

地铁交通:1、2、8号线人民广场站5、6、7、19号出口;2、10号线南京东路站1、2、3、4、5号出口.

公交路线:14、15、18、19、37、46、49、108、123、167、312、318、330、518、537、584、802、864、916、921、930、952、980、隧道三线、隧道六线、新川专线、上川专线。

浦东八佰伴教学点

上课地点:浦东区南泉北路1035号上海市浦东科技进修学院(靠浦东八佰伴,时代广场)

地铁交通:2、4、6、9号线世纪大道站A区12号、1号出口,地铁9号线商城路站2号、1号出口。

公交路线:130、773、783,泰高线,977,隧道三线,584,995,583,961,792,787,119,791,938,东川专线,隧道四线,01,522,978,86,795,沪南线,219,871,870,597,454。

杨浦五角场教学点

上课地点:杨浦区国定路335号(复旦科技园创业中心)2号楼,靠复旦大学邯郸路口。

地铁交通:10号线五角场站5号出口,8号线四平路站转10号线.

公交路线:28、55、59、60、61、75、90、99、102、118、133、139、140、147、168、307、325、329、405、406、453、522、538、559、577、713、726、749、758、812、813、817、819、841、842、850、851、854、870、910、942、966、991、大桥三线、大桥五线、机场四线。

闵行莘庄教学点

上课地点:闵行区莘庄七莘路496号南楼2-3楼(靠莘北路,闵行教育局隔壁)。

地铁交通:地铁1号、5号线莘庄站北广场转189路乘2站至莘北路站即可。

公交路线:91、150、166、189、196、700、704路B线、708、712、747、816、莘庄1路、莘庄2路、闵行1路、闵行12路、、闵行20路、虹桥枢纽4路、虹桥枢纽5路、莲庄专线、莘荷线、莘团线、徐闵线、松莘线、松莘B线、莘车线、莘龙线、惠松线、惠莘线、南嘉线、莘北转线。

普陀曹杨教学点

上课地点:普陀区曹杨路805号上海普陀业余大学内(近枫桥路,公交三汽公司对面)。

地铁交通:3、4号线曹杨路站,11号线枫桥路2号出口。

公交路线:63、94、44、105、129、708、837、224、838、69、768、743、950、62、717、740、706、909、876、829、524、143路,北安线、陆安线。

宝山吴淞教学点

上课地点:宝山区淞兴西路265号上海盛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内(靠淞滨路地铁站,步行5分钟)。

交通路线:地铁:3号线淞滨路站;公交:90、508、711、719、728、116B路。

松江老城教学点

上课地点:松江区中山二路621号松江电视大学校内(靠西林北路、松江农校)。

交通路线:地铁9号线松江体育馆站;松江4路、松江6路、松江3路、松江5路、松江9路、松朱专线。

嘉定老城教学点

上课地点:嘉定区嘉定老城城中路37号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内(上海大学嘉定校区斜对面、靠塔城路东方商厦)。

交通路线:地铁:11号线嘉定北站;公交: 嘉定2路、嘉定5路、嘉定9路、嘉定13路、嘉店线、嘉朱线、嘉唐华支线。 

 

智慧教育人力资源介绍

唐教授:管理心理学博士。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资格鉴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系列资格考试的特邀面试,上海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主要讲授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和配置、人力资源规划等课程。

马博士:上海市人力资源职业资格鉴定主考小组成员,《人力资源管理鉴定系列教材》规划模块的主要编者。世界500强中国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主要讲授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和配置等课程。

张教授: 上海市人力资源职业资格教材《人力资源管理鉴定系列教材》编者;擅长讲授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员工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课程等。世界500强企业人力资源总监。。

周教授:上海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鉴定开发组主要成员,知名欧洲外资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上海某大型企业人事经理,多家外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历,主要讲授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员工培训与开发等课程。讲课风格严谨,技巧熟捻。

冯博士:法学博士,实战派劳动法。尤擅长劳动争议解决与诉讼实践,兼任多家公司的劳动法律顾问,过多起劳动争议。主编有《劳动关系管理疑难解答与法律法规大全》、《劳动合同法案例精解与评析》。

郭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律师专业本科学历、复旦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为上海某法律事务执业律师、国际职业培训师协会会员、人力资源管理师。

长期从事劳动法律、法规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实践,善于将劳动法理论和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实务应用到专业培训中。长期为全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培训班进行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长期为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劳动法操作实务培训。

培训课程: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实用法规》;2、人力资源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风险及应对;3、流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4、《劳动合同法》新规及应对;5、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的法律策略;6、员工手册制定技巧及风险防范;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新规及应对等。

吴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现担任南社文化研究院讲师,上海智慧教育人力资源课程讲师。

教学经验:在外资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工作多年,曾先后任职于富士通、库力索法、日东电工、南社文化等企事业单位。近年来一直从事高等院校授课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讲授工作。

擅长课程:《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课程》、《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中的人力资源规划、与配置、薪酬福利管理等课程。

授课风格:吴老 师授课以实务、启发见长,重视与学员间的互动与交流,使学员能够真正的“学有所得,得之能用”。在培训方面擅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授课深入浅出,循循善 诱。形象生动的授课风格,幽默和极富感染的表达力,营造了一个活泼有趣的培训课堂,使参训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较短的培训时间内得到提升,深受参训者的好 评。

研究领域:人力资源管理系列、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上海市市政府2009年7号策,持有职业资格二级证书或者中级职称是外地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必备条件之一,持有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或者高级职称是激励条件之一,可不受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依次轮候。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部门负责落户工作。市 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和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 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持证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请材料)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办材料后,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迁移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总量调控)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一旦发现虚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试行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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