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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程序的问题

[2014-08-28 10:19:29] 浏览量:209 来源:

沈阳西威教育

 

 满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站(教育信息网)获取信息。依法申请认定沈阳教师资格证的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申请人必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受理申请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站报名,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认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向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现场确认。申请人必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现场确认期限内,携带需要提交的材料到规定的确认点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完成申请受理。
  3.参加实践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根据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技能)测试即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和试讲(已获得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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