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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学考试时间重大调整

[2014-01-04 14:29:49] 浏览量:676 来源:

常州新科培训

1、江苏省自学考试时间重大调整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从2014年4月起作如下调整:将每年的4月和10月的连续两周四天自学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周,具体时间为4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和10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从2014年4月考试开始实施。
调整后,为保证考生的报考机会,在每年1月、7月的考试中将尽可能安排原4月、10月的课程,以减小由于考试时间的调整对考生产生的影响。

2、江苏2013年自考调整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专业部分课程通知(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原课程 
课程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号 
替换课程 
学分 
人力资源管理 
3325
劳动关系学 
8
30466
员工关系管理 
6
行政管理 
67
财务管理学 
6
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4
工商管理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30445
宏观经济分析 
5
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30446
现代项目管理 
4
27094
管理科学 
6
30447
数据、模型与决策 
6
会计 
159
财务会计 
6
27350
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 
6
158
资产评估 
4
30448
会计信息系统 
4


一、上述专业的考生已通过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可修订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二、上述专业修订后的考试计划将于2013年10月考试开始执行,考试时间及所用教材以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日程表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为准。从2013年12月开始,上述专业毕业生审核工作按新计划的要求执行。
三、考虑到部分老考生的实际情况,将于2013年10月、2014年4月各安排一次旧计划的相关课程考试,自2014年10月起,将不再安排旧计划的课程考试。
四、上述专业新计划中标注有“含实践”的课程,如果已通过原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的理论考核,无论考生是否通过原计划的实践考核,均不需要参加新计划的实践考核。
五、上述专业原计划中为学位课程的,其在修订后的新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仍作为学位课程,具体的学位申请条件,以主考学校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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