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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取消积分入户!积分申请有新变化

[2018-01-20 15:38:35] 浏览量:81 来源:

中山境思教育培训学校

  重磅!

  今年,中山开始取消积分入户!

  昨天(1月19日),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公布了《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2018年度)》。2018年度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学、承租公租房将于1月22日正式开始了!

  2018年积分有两个新变化!

  ① 积分入户取消,有入户需求的流动人员可直接通过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人才入户等渠道申请入户。

  

  ② 原先一些需要由积分申请人到相关部门申请开具的证明材料,采取申请人自助打印、部门间对接查询等措施进行。

  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

  01

  必须提交的资料

  

  (点击查看大图)

  02

  基础分

  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150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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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附加分

  年龄45岁以下,高+15分

  在中山有纳税的,高+300分

  (点击查看大图)

  哪些人可以申请?

  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在中山居住证(含居住登记),目前在中山市工作并累积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流动人员。

  受理时间

  申请积分入学、承租公租房受理时间为积分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

  其他说明

  关于

  申请入学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镇区,申请承租公租房的流动人员按其申请承租公租房房源地进行,在市政府公布的指标数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总积分相同、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流动人员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如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计分方式

  入学(承租公租房)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准备材料

  工作证明统一格式可到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下载(www.zslg.gov.cn);卫计承诺书可到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zsws.gov.cn)下载。

  点击“阅读原文”可领取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材料指南

  积分业务咨询可拨打

  12345

  中山市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地址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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