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
深圳市港龙文化体育有限公司 |
暂未获取到数据 |
王秀花 |
300万元人民币 |
2001-06-21 00:00: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际标准舞的培训、开展国际标准舞的推广与交流;举办国际标准舞的比赛;舞蹈用品的销售;从事文化交流;文艺创作;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企业形象策划;体育场馆的经营和管理;经营体育项目;体育比赛经纪代理;体育用品、健身器材的技术开发与购销。,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展国际标准舞的社区汇演;从事文化经纪业务;经营演出及其经纪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