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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地2021二造报考时间已定!注意查收!

[2021-05-07 08:48:13] 浏览量:380 来源:

筑成教育

今日资讯


  1. 湖南发布2021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2. 上海发布2021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工作安排



湖南:5月6日开始网上报名、缴费



要点如下: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5日17:00

2.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17:30

3.报名入口: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后成功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选择“二级造价师”考试。

4.提醒事项:

  • 表格打印: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

  • 注册流程:选择“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上传经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审核通过的近期免冠白底数码电子证件照(2020年度已经注册报名人员无需再上传照片,上传照片错误的可在报名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路湖南人才市场省人事考试院二部申请更换)。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6月26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6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四个专业)

2.考场设置: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市州或按区域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17:00

2.打印入口: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人教〔2019〕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名条件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技工院校相关专业高级工班、预备()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同专业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含水利专业)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此进行核查,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四、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分别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附件1)。


(一)报名参考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见附件2),确认自己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署《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三)严格失信惩戒追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追责。同时,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诚信失信记录单》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所有参考人员,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人工核查(要求见附件3)。  


(二)时间及要求。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核查工作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15天内,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人工核查。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经核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5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上传经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审核通过的近期免冠白底数码电子证件照(2020年度已经注册报名人员无需再上传照片,上传照片错误的可在报名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路湖南人才市场省人事考试院二部申请更换)。注册后成功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选择“二级造价师”考试,按相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考后人工核查和发证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报名表》、准考证、资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资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影响考后人工核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订单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照片、报考级别、科目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报考订单一旦确认后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二)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应试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ea.com)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复查。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作答要求。考试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指定区域或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试卷或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4.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作答(填涂)。


(三)成绩有效期。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符合报考条件并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基础科目或增设专业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应试要求。1.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2.报考人员应试时,不得在准考证上标记与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3.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4.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不得带出考场。


八、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21年度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市州或按区域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的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每人每科70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四个专业科目每科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自成绩公布30日之内,可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代为受理,考生可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报名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办理。客观题科目除“零分”、“违纪”、“缺考”外原则上不受理成绩复查。主观题科目成绩复查仅核查是否有分数漏登或统分有误,对评分标准尺度的掌握不在成绩复查范围。复查结果适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ea.com)”公布。


(五)疫情防控

受疫情影响,考试将根据新冠疫情的情况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附件:

1.《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

2. 咨询电话及网址

3. 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2021年4月17日


可复制链接查看官方通知:

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276326a0-9acd-4154-b8f4c/InternalArticleDetail.do?



上海:5月9日开始网上报名、现场核验缴费



#考试报名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5月9日-5月11日,每天9:00-17:00

2.报名入口:

http://zs.jsjtrc.com/jwkwweb/auth/form,登录报名系统“个人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并打印报名表。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3.缴费说明:考生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须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报名咨询核验点(以下简称核验点)核验,通过核验后方可现场缴费。因收费系统升级改造,本次考试报名、考务费收取均采用现场缴费(仅限现金)的方式。

4.提醒事项:

  • 首次试点考试限报8000人,所有考生均须重新注册。

  • 通过资格核验、完成现场缴费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1年度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上半年考试日期2021年6月26日,下半年考试日期另行通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本次考试为无纸化考试(机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5小时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三、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1年6月21日10:00-6月25日16:00

2.打印入口:

登录http://zs.jsjtrc.com/jwkwweb/auth/for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资格核验


一、现场核验时间


1.在线核验“不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5月9日-5月12日(每天9:00-16:00)至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核验点办理相关手续。

2.在线核验“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5月12日-5月14日(每天9:00-16:00)至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核验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核验流程:


本次考试资格核验分“在线核验”和“人工核验”。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证、户籍、社保、居住证等信息进行核验。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在线核验“通过”的考生,请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核验点办理相关手续。


在线核验“不通过”的考生,请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资格证书、学位证书(报考类别为免基础科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核验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免考基础科目的须统一至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核验通过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度上半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点)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上半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点)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zjw.sh.gov.cn)、上海建交人才网(http://jjrc.zjw.sh.gov.cn)查询及下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

2021年4月30日 

 

 

上海市2021年度上半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试点)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 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6年前取得我市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4.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增报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注:2021年度无“增报专业”考试)。

5. 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关于免考条件中有关专业评估(认证)事宜,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专业评估栏目查询。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评估对待,详见附件。


三、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且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2021年度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上、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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