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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1年卫生人才评价方式更改通知

来源:

古承教育

    发表于:2021-01-25 10:41:19   17次浏览

各位考生,原定于1月25日-27日的人才评价考试(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和卫生管理)现场确认工作,因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人员集中,现改为由考生自行快递材料至报名点进行审核的方式进行确认。


二、所需快递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其中报名表中单位审核栏中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公章。请考生在联系方式栏务必填写手机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复印)等。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须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外籍人员须提交《外国人居留证》。

3、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卫生类学历者,还需提交前一个卫生类学历证书。。

4、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合同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期为2020年12月31日。

6、转岗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7、民营医疗机构申报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8、历史考生提供2020年度考试成绩单。

以上材料原件由单位审核,在复印件上盖单位人事章寄至黄浦卫校。

三、特别提醒:

1、考生请务必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在确认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及时联系。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自2021年2月9日至2月2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页面,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考试费用每科50元。

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才能视为正式报名,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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