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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辛万苦考下了建造师,不知道怎么用才亏大了

[2018-11-23 14:05:22] 浏览量:94 来源:

常州筑信教育

  建造师怎么用?有没有相关的法规规定?简单的知道有建造师证书是成为项目经理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具体的建造师能做些什么?又有哪些权利呢?

  今天筑信教育小编带大家来看看建造师的权利和义务。我相信,大多数朋友,肯定没有注意到这方面的法规。但是当看完文章之后,有些你不明白的东西,可能就恍然大明白了。这个规定(新版的未确定,先按照旧版的说,有新版按照新版)就是住建部153号,2007年3月1日,实施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章:执业中第二十四条详细的阐述了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八大权利:

  (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章:执业中第二十五条详细的阐述了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七大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确保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第 一条:为什么权利会比义务多一条?

  我感觉更多的是考虑从业人员建造师的感受,大家都想占便宜吗?权利是干嘛的?权利是享受的;义务是干嘛的?义务是干活的,承担责任的。享受只能比干活多,不然怎么叫享受呢?对吧?

  第二条:为什么大家都想当项目经理?

  权利写的很清楚。就是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你有签字权,签字这个多重要,大家都清楚。反正就是我不签字,这个工程款你就要不了,直接和钱挂钩的。你想底气足不足?

  好多朋友,考过之后把证书注册到公司了,印章自己拿着有突然发现,所有的文件签字都是你的名字?你能反驳么?能解释吗?能,那就是(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和(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现场第 一负责人?

  大家可能在学习一级建造师的时候背过,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等都是项目经理的责任。现在仔细看看义务的规定:一级建造师遵守法律、执行标准、确保质量、保守秘密等等。一个施工项目的全过程都需要项目经理负责,这是法律的规定,谁也不能抗拒。

  第四条:继续教育即是权利又是义务?

  这句话以前不懂,现在想想还不是很懂,但是又有点小明白。这说明政府给建造师的定位是一个不断持续进步发展的管理人才。因为只有学习,才能使人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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