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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与年终奖

来源:

财科培训机构

    发表于:2014-09-02 10:42:43  

    年关将近,大家辛苦一年终于盼到了发年终奖的时刻,你的年终奖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是令你心痛的一笔支出呢?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时候开征的?经历了几次调整?年终奖又该如何纳税,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即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奖金、补贴、分红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800元的起征点是“笔杆子”们的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比如中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例如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总的来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还是“相当”,几乎“不留死角”的。

  

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与薪资有关的部分

  

中国个人所得税何时开征?几经变化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9月,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该法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但由于规定的免征额较高(每月或每次800元),而国内居民工资收入普遍很低,因此绝大多数国内居民不在征税范围之内。

  

为了有效调节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的差距,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同年9月颁布了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国居民。

  

1994年我国颁布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起内外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其后,个人所得税有了进行了几次重大调整,其中涉及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的有:

  

2005年9月27日,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即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举行,这是立法法规定立法听证制度以来全国人大会立法中举行的第一次听证会。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800元调至1600元;同时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调整后,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调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低档税率由5%降为3%。据有关部门测算,调整后,纳税人数由原先的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

  

从开征个税至今,三十多年过去了,中国的实际GDP与1981年相比翻了数十倍(资料显示,2010年中国名义GDP约为1981年的80倍,实际GDP约为1981年的20倍,CPI约为1981年的五倍。),而免征额仅仅由800元上升到3500元,与“十二五”规划中的“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预期”的提法相悖。

  

注:“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小编来“举个栗(例)子”:比如3500元是“免征额”,你的工资为3501元,3500元就免了,以超出的1元钱为基数缴税(即现行制度);如果3500元是“起征点”,你的工资为3501元,需要以3501元为基数缴税。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如何确定?

  

根据解释,近一次调整中(2011年),免征额是根据“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标进行测算,认为2010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月消费支出约为2167元,从而将免征额定为3000元,后在最终表决时提高至3500元。

  

而实际上,但在财政部的依据数据中,城镇居民居住支出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也就是说在目前高昂的房价下,房费用包括每月为此所承担的利息等庞大的支出,没有统计进个税免征额中。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迄今已实行两年有余,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等 多位财税此前在某财经沙龙上表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工薪阶层税”,建议改按家庭征税,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强对人群的监管,实现真正的税负公平。

  

年终奖如何纳税?

  

需要分摊12个月后再定税率,如何分摊呢?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与个人月工资收入是否达到个税免征额3500元(指已按规定扣除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后的金额)有直接关系。

  

月收入不足3500元的职工,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其年终奖个税金额 =(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明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计算出小明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958.33元,根据税务部门公布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对照表,958.33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 ×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小明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月收入超过3500元的职工,其年终奖个税金额= 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假如他当月工资为4000元,则以12000除以12,得出小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0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000×3%=360(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4000-3500)×3%=15(元),小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60+15=375(元)。

  

好了,个税的事情说得差不多了,接着说 开头让小编抑郁的那件事, 事情是这样的:小编听说 如果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几个临界点上,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至1分钱,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极端的是多给1元收入减少8万多元。比如: 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所以,各位网友,请提醒你们的老板,在发年终奖时,要避开这些雷区。

 

责任编辑:冰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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