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培训
考试介绍
Characteristiccourses
初级、主管护师考试是为贯彻国 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文件的精神, 自 2001 年全国卫生专业初、 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
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 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 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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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护师考试各科目全国统一采用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考试会发放试卷和答题卡、条形码,考生需要把纸质试卷上试题答 案用铅笔填涂到答题卡上。初级护师考试各科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 (如无条形码, 立即报告监考人员) , 考生必须将本人试卷封面上的条形码揭下,并粘贴于答题卡上的指 定位置。未按规定正确粘贴条形码者成绩以零分处理。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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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 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 HSK 合格证明, 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 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 3 个月以上。
护理学专业 (初级护师) 考试科目与内容
科目类别 | 考核内容 | 科目类别 | 考核内容 |
基础知识 | 临床常见病、 多发病的病
因及发病机制 |
专业知识 |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护
理问题、护理措施 |
相关专业知识 | 临床常见病、 多发病辅助
检查、 治疗要点 | 专业实践能
力 |
护理学基础的有关理论与操作技术 |
每个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 分四个半天进行。 每个科目题量为 100 题, 每题 1 分, 总分 100 分。全部为选择题, 有 A1、A2、 B1、A3、A4 型题, 全部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